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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(北濠桥东村53幢104室)
申请人:王玲 被继承人:毛祖新 申请人王玲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,于2**2年7月29日向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 一、被继承人毛祖新于2**1年10月1日去世。 二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北濠桥东村53幢1***室。 三、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2名,分别是:毛颖、王玲。根据不动产继承协议书明确:上述不动产权由王玲继承。除申请人王玲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。 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,根据《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现予公告,公告期六十日。公告期内如有异议,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崇川区人民中路1***号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科),联系电话:0**3-59****32。 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**2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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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8-01
公告类型: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(北濠桥东村53幢104室)
统一编号:SG4393987964.18da217b51351c11.3b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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