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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
新疆中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告乌劳人仲字〔2**2〕第8***号 公 告 新疆中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 本委受理王聪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等争议案件,因你单位下落不明,本委采取直接、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。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〔2**2〕第8***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开庭通知书、告知书、送达地址确认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,即视为送达。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,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,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。本委定于2**2年9月15日10时30分(北京时间)在本委4号仲裁庭(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楼6楼)开庭审理上述案件,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,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。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○二二年七月二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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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8-02
公告类型:劳动仲裁
统一编号:SG2852418246.22fc8552623e77c4.c70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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