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公告发布
CERTIFICATE
继承公告
继承公告【关于李红五继承李根生不动产登记的公告(李红五)】 李红五申请继承李根生坐落于爱民路4号三单元4号(建筑面积:96.40平方米,混合结构,不动产权证号:鹰房权证月湖区字第B-20****52号,鹰国用(2**8)第2**2号)的不动产继承登记,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,经初步查验、询问,被继承人李根生名下的上述不动产权所占份额由李红五继承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现公告如下: 将李根生上述不动产权所占份额因继承确定给李红五,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(2**2年11月9日之前),以书面形式向鹰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。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,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 特此公告! 联系人:刘志 联系电话: 0**1—6***527 鹰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**2年10月9日
img
扫码查看数告
发布时间:2022-10-10
公告类型:继承公告
统一编号:SG8893887660.1def4f4540b27a2a.c689
本声明公告由数告公众平台权威发布
Copyright © 2010 - 2024 数字公告公众平台 版权所有 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